如 果沒有影像,如何證明曾經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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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對我個人而言,是豐收的一年。小窩一年中增加了74個單元,經常在路上被人認出來,網友信件的MAIL回了大概數千封,而最重要的是,這一年又認識了很多新朋友。對我來說,製作小窩最大的收穫,就是認識了很多很多的好朋友,這是金錢所無法替代的。

而對於業餘攝影的角度而言,在這一年中,我也經常在思索一些問題。例如,我有幾位多年的攝影同好朋友到了2005年這年,好幾個都拍不下,無法按下快門。理由很多,有時間在與大家聊聊癥結。

而我思索很久,我們這群既不靠攝影吃飯(想吃也沒得吃),又不可能成為攝影大師(嘿嘿...),那我們不斷的按下相機的快門,我們到底是為了什麼?總得有一個理由來支撐吧。

就算當成興趣,那總該有個說法才是,不然,拍個一年,拍了五年,拍了10年,每天,或經常的拍攝,我們拍攝的目的到底何在呢?

職業攝影師拍照有錢賺,而咱們這群攝友,拍的越多,花費越多。我們是傻瓜嗎??

 

2003年的1月9號,我在家裡頭拿著SONY F707數位相機拍了這張兒子286與女兒A撥兔兩兄妹的合影。

兩歲的286抱不動妹妹,所以妹妹慢慢的滑了下去。

哥哥很尷尬的看著鏡頭旁邊的媽媽,而幾個月大的妹妹則是覺得好玩的傻笑著。

 

2003年11月,我用SANYO傻瓜相機拍下了兩兄妹一起在小盆子洗澡的影像。

 

2006年1月9號,286大便時,妹妹跑過去摟著哥哥,兩兄妹的合影。

 

就因為有影像,所以證明了我們的曾經存在。

或許大家拍的照片,不是張張精彩。也不管我們拍的是某個城市的小巷道或那個街坊鄰居,正因為我們曾用手中的相機記錄下我們居住城市的點點滴滴的故事,用影像當證據,證明了我們在歷史上的存在。

2006.01.10